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工程与管理信息化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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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编辑:admin 时间:2015年07月02日 浏览次数:991

各学院、相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并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要求,我校定于2015年举办首届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大赛目的

本次大赛旨在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同时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通过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以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优先遴选范围: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团队、挑战杯团队(“大挑”与“小挑”)、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获奖团队、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团队、已注册的创业团队。

五、比赛方式及赛程安排

大赛采用初赛项目筛选、复赛答辩评审二级赛制。

1、参赛报名:6月16日―6月23日。各参赛队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申请书(见附件1)发送至daisg@hdu.edu.cn。理工科学院要求至少报2个,其它学院报1个,最迟7月5日上报学院。

2、初赛评审:6月24日―6月26日。大赛工作小组邀请专家进行项目筛选,并及时公布进入复赛队伍名单。

3、复赛评审:6月27日―6月30日。大赛组委会组织进入复赛队伍进行项目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省赛安排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国赛将于10在吉林大学进行。

六、大赛奖励

校赛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2个(原则上创意组和实践组按照1:2的比例分配)。本次校赛获奖团队,将作为重点创业团队,学校予以立项扶持,并代表学校参加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七、大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大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赛工作的协调工作。成立大赛专家委员会,负责大赛的技术指导。成立大赛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大赛工作的具体实施,名单见附件2。

本次大赛任务重、时间紧,由教务处牵头,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部、团委、招生就业处、科技部等部门密切配合,各学院教务、学工两条线要充分发动挖掘,组织好项目的申报与完善指导等具体工作;对入选参加省赛和国赛的参赛队,学校还将成立大赛指导小组参与辅导工作。

八、经费保障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顺利开展本次大赛,学校为参赛队提供专项经费支持,以项目形式立项。进入校赛复赛的队伍按每队5000元立项;进入省赛集训队伍再按每队追加15000元;推荐到全国赛的队伍再按每队追加20000元;最后入围全国总决赛的队伍每队再追加50000元。

大赛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教务处  戴老师 

联系电话:86919137

办公地点:行政楼104

 

教务处、校团委、招生就业处、研工部、学生处
2015年6月16日

附件下载:http://mechanical.hdu.edu.cn/upfiles/20150703/201507031331241507031331245671274i8cpur7cia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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