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开展2015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与智能车竞赛集训,并开设《电子设计(A)》、《智能车(A)》全校公修课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了提前开展2015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与智能汽车竞赛集训,特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拨品学兼优,动手能力强,并愿意参赛以上两项竞赛的学生。所有入选学生将进行竞赛集训,并参加学习相应竞赛集训课程,即《电子设计(A)》或《智能车(A)》。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电子设计(A)》及实验、《智能车(A)》及实验课程性质为全校选修课。
2、《电子设计(A)》及实验(选课课号:(2014-2015-1)-A0400400-05050-1、(2014-2015-1)-S0400410-05050-1)合计为4学分,64学时(其中实验32学时)。《智能车 (A)》及实验合计为4学分,64学时(选课课号:(2014-2015-1)-A0403590-05050-1、(2014-2015-1)-S0403600-05050-1)(其中实验32学时)。
3、《电子设计(A)》选修课参加对象原则上为全校12、13级工科专业学生。参加学生须为专业排名前30%的学生,且数学、电子通信类及计算机课程成绩较好的学生,请各学院根据学生兴趣积极报名,报名人数上限要求:电子30人;自动化20人;生仪20人;通信20人;卓越10人。再由校电子设计竞赛教练组筛选出42人。上课时间为每周一第10,11,12节,每次3学时,上课从第三周开始。
4、《智能车(A)》选修课参加对象原则上为全校12、13级工科专业学生。参加学生须为专业排名前30%的学生,且数学、电子类及计算机课程成绩较好的学生,各学院可根据学生兴趣报名,报名人数上限要求:电子30人;自动化30人;通信10人;卓越10人。再由校智能汽车竞赛教练组选出36人。上课时间为每周一第10,11,12节,每次3学时,上课从第三周开始。
5、课程内容:电子设计、智能车设计的方法、手段及实践。
6、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者,给予学分和成绩(曾获得过相应学分的不重复给予,可以替代A、B、C三类相应课程学分),多余学分作为全校任选课学分。
7、报名时间为9月15日―9月17日,学生到各年级辅导员处报名,各学院按报名要求审核并控制人数,集中名单汇总后于9月18日上午11:00前分别将书面和电子文档交到教务处戴绍港处,联系电话:86919137。学生信息需包括排序、学号、姓名、专业、学院(可参见报名表)。并通知报名学生于9月18日晚上18:00参加面试,面试地点,电子设计:8教407;智能车:8教405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所有学生,每人只能限报一门课程。
注:所有课程学分将于参加2015年全国竞赛之后给予,若中途退出和没有参加全国赛,将不给予学分,请同学们谨慎选择该课程。
教 务 处
2014年9月15日